| 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 | |||||
| 部门 | 岗位期限 | 2012年 | 负责老师 | ||
| 所需人数 | 工作时间 | 本年度报酬预算(元) | |||
| 工作内容 | 技能要求 | ||||
| 备注 | 按照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录用;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要安排20小时的义务劳动,并在每学年结束时上报义务劳动的完成情况;负责老师必须是我院固定工作人员;每学期结束前请及时上报费用单据并附工作情况记录本。请严格按照预算内执行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工作。 | ||||
| 部门领导意见 | 日期 | ||||
| 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 | |||||
| 部门 | 岗位期限 | 2012年 | 负责老师 | ||
| 所需人数 | 工作时间 | 本年度报酬预算(元) | |||
| 工作内容 | 技能要求 | ||||
| 备注 | 按照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录用;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要安排20小时的义务劳动,并在每学年结束时上报义务劳动的完成情况;负责老师必须是我院固定工作人员;每学期结束前请及时上报费用单据并附工作情况记录本。请严格按照预算内执行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工作。 | ||||
| 部门领导意见 | 日期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