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10-25浏览次数:464

 

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
部门   岗位期限 2012年 负责老师  
所需人数   工作时间   本年度报酬预算(元)  
工作内容   技能要求  
备注 按照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录用;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要安排20小时的义务劳动,并在每学年结束时上报义务劳动的完成情况;负责老师必须是我院固定工作人员;每学期结束前请及时上报费用单据并附工作情况记录本。请严格按照预算内执行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工作。
部门领导意见   日期